第C04版:平安平湖

因经济纠纷而在微信群内造谣 两男子被判赔偿五千元加赔礼道歉

■通讯员 游情天

如今人们在社交活动中,或多或少都会加入几个微信群。微信群的出现,给相互之间沟通交流架起了桥梁。然而,有的人却因为与对方企业有经济纠纷,就利用微信群传播消息快这一特点,在群里发布不实消息。近期,市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宋某甲、宋某乙所在公司与某科技公司之间有销售合同关系。宋某甲、宋某乙曾以该科技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合同诈骗等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上述控告均被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之后,宋某甲、宋某乙及案外人来到该科技公司,由案外人拉着写有“上当!代理商维权(还我们公道)!!!进口材料无法提供海关证明,涉嫌造假!!!”等字样的横幅,宋某甲、宋某乙对着横幅拍照,并将所拍图片及其他“上当受骗维权,请解释”等图片发至行业交流微信群(该群共有485人)。科技公司认为,宋某甲、宋某乙的行为已侵犯其名誉权,遂诉至市法院。

本案中,宋某甲、宋某乙与科技公司之间有经济纠纷,但两人并无证据证明科技公司有涉嫌造假等行为。宋某甲、宋某乙以上当、科技公司涉嫌造假等内容拉横幅、拍照并上传至行业交流微信群,该行为足以造成科技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故两人的行为损害了科技公司的名誉权。结合侵权情节、侵权影响等因素,法院对科技公司的诉请予以支持,最终判决宋某甲、宋某乙向科技公司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在微信群发布道歉函,并赔偿科技公司律师费5000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不仅需要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同时也需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法治环境。利用网络或者其他社交媒体诋毁企业的商业信誉,不仅会给企业名誉造成损害,还有可能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要遵纪守法,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络上不可发布过激、失实、夸大、捏造、泄愤的言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2020-10-15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49049.html 1 3 因经济纠纷而在微信群内造谣 两男子被判赔偿五千元加赔礼道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