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委、平湖市委巡察上下联动统一安排,按照嘉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的通知》要求,海盐县交叉巡察组对当湖街道党委开展常规巡察,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现予公告,征求干部群众意见。
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共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当湖街道党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7年以来调离、退休、退出现职的原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巡察“三个聚焦”内容,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拔任用干部、权力运行、干部作风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反映问题联系方式
电话:0573-85061112(平湖市委巡察办),18357358779、754779(海盐县交叉巡察组);
电子邮箱:xunchaban@pinghu.gov.cn;
邮政信箱: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141室;邮编:314200。
中共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