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专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平政发〔2018〕64号)要求,平湖市开展了第四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全市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全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现将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报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2020-09-15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20479.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