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本报讯 “师傅,你的头盔呢?骑电动车要戴头盔的。”“你知道我们把你拦下是什么原因吗?”昨天是“道路交通严管月”行动的第一天,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参与人的不文明行为。

“我急着出门,临时借了一辆电动车,但是忘记借一个头盔了。”上午9时,在市区新华路与环北二路交叉口,执勤交警拦下了一名骑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骑电动车戴安全头盔不仅是文明出行倡导的行为,也有明文规定。“从9月份开始,我们交警部门将对道路交通采取严管的措施,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对未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罚款20元至50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当湖中队指导员吴新平说。

对于电动车驾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道路上电动车驾驶员的戴头盔率较高,不过准确率却不容乐观。不少驾驶员仅仅是把安全头盔随意戴在头上,根本不扣安全扣。对此,在现场执勤的交警也对他们进行提醒和劝导。吴新平更是在现场直接演示如何挑选头盔、如何规范戴头盔。“除了对道路上骑行电动车未戴头盔的人严厉查处,我们还将对电动车没有牌照上路、套牌、改装等行为也采取严管措施,并对这些车辆进行深度调查,查处它的源头。”吴新平说。

在现场,记者还见到一边行驶、一边持手机打电话的电动车驾驶员,在执勤交警的拦截下,该驾驶员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交警也提醒各位电动车驾驶员,此举十分危险,电动车的行驶速度较快,非机动车驾驶员在拨打电话时可以靠边停车。

据统计,昨日上午,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共查处410起交通违法行为。除了对电动车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的有效管理外,此次“道路交通严管月”行动将对我市重点区域内的违章停车现象采取“零容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分组整治。交通整治人人受益、人人有责,除了开展“真刀真枪”的执法行动,我市还多部门联动进行示范引导,同时加大对交通违规行为的劝导和管理力度,在重要区域和路口进行文明劝导,不断提升市民出行的文明习惯。

2020-09-02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38306.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