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华婷婷
本报讯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工作的实施办法》,这一政策惠及10万余平湖独生子女家庭。
我市继2013年启动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后,2014年又推出“陪护、医疗、慰藉”三位一体的计生特殊家庭“安康保险”惠民政策。今年的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又有了重大调整和完善,首次将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平安保险范围。可以享受该政策的人群为1933年1月1日0时之后到1971年6月30日0时之前出生的平湖籍居民,且符合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生育或收养的,以及本人现存(含收养)一子女的父母(送养的孩子计算为子女数)。
除了首次将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平安保险范围外,此次还对已实施的独生子女平安保险进行完善调整,独生子女平安保险投保对象,不再受母亲年龄49周岁及以下的限制。这一举措在嘉兴地区尚属首创。目前,全市11.75万名独生子女均列入平安保险范围,较上年增加7.07万人。
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局了解到,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或患有重大疾病的,最高保险金额为1万元;因30种重大疾病或在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予每天100元的住院补贴保险金,最高以180天为限。今年独生子女父母平安保险已于6月30日开始正式生效,保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