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通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本次租金的减免建立在第一轮减免的基础上,并且减免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范围有所缩小。
“服务业商户与出租方的合同有效期覆盖了今年上半年的,就能享受到这次房屋租金减免。在原减免基础上,可再减免上半年1个月房屋租金,总共可减免3个月租金。”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国资管理科)科长凌园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到了很大冲击,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经营面临困境。
在落实方面,依旧按照《平湖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操作。由出租方对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进行摸底,并在一周后汇报可减免的商户数量以及减免金额,之后每周汇报一次落实进度,出租方在摸底完成后通过电话、公告、网络等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的各企业。之后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的申请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受理与审批并及时反馈。
■记者 林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