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有关要求,我市对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嘉兴市方案具体问题编号二十一(平湖市方案具体问题编号十六)的问题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网:http://www.pinghu.gov.cn/art/2020/7/8/art_1528047_50110456.html。公示时间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请公众监督。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