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近日我市印发了《平湖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点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意见》),6月20日起该政策将正式执行,为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2018年,我市规上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均列嘉兴市首位,全省第6位,制造业在GDP中的比重超60%,是全省38个工业大县中占比最高的县(市、区)。”市经信局投资技装科科长陈家立告诉记者,对于创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县,我市在产业基础、平台支撑、开放发展、创新引领等方面都有自己的优势,2020年至2022年,省财政厅将给予我市每年1亿元的专项激励资金支持,助力打造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样板。
根据创建目标,到2022年,我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超2400亿元,增加值达520亿元。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速超18%,技改投资年均增速超1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9.2%,跻身全省工业强县第一方阵,成为长三角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样板区。“为支撑起上述目标,我市将围绕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服装箱包四大产业进行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而《若干政策意见》的出台,也为其提供强力政策保障。”陈家立介绍说。
《若干政策意见》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支持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技术升级、智能化改造。其中对列入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计划的上述行业的项目,其享受的新兴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奖励上限进行提高;对列入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计划的新能源汽车相关项目,参照工发资金新兴产业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列入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计划的平湖市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给予产品本地销售额一定比例的奖励。此外,经市工发资金管委会讨论决定的先进技术应用转化类特殊项目,在享受上述条款时,奖励比例和封顶额均上浮20%。
第二部分为支持基础设施、小微企业园、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其中包括对设立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给予设备购置款的50%,最高5000万元的奖励;对化工新材料园区内接入园区智慧管理平台的企业,按平台接入投资的3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搭建市级小微园管理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励;对小微园引进专业运营服务机构的,按照年度考核等次,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等。
“接下来我们还将出台《平湖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充分调动市镇两级积极性,形成高效联动合力协同的局面。”陈家立说。
■记者 冯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