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6月9日上午召开的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被省禁毒委员会授予“浙江省禁毒示范县(市、区)”称号,是嘉兴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自2018年8月省禁毒委下发《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禁毒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以来,我市积极响应号召,提出“全市齐努力,率先当示范”的目标。经过一年多不懈努力,在2019年度生活污水毒品检测各项指标中显示:我市为嘉兴全市最低,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省、嘉兴市禁毒办组织的4次抽查检测中均为“零阳性”;连续10年没有涉毒犯罪被外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我市禁毒工作牢牢守住了“不出事、不惹事”的底线。
“禁毒无小事,事事连民生”,我市积极开展各类禁毒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抵制毒品侵害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我市禁毒办率先成立“生命阳光”社工服务社,主动探索建立“三情三帮”科学戒毒模式,夯实基础,将管控帮教工作落实到细处。此外,我市禁毒办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零容忍”高压态势,建立打击监测常态长效化机制,积极把禁毒工作融入“大数据+网格化”精密智控体系。
■见习记者 金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