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文件精神,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日起,推行电子发票替代传统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水费机打发票(含污水)。现将具体内容告知如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范围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的用户,业务范围为水费缴费业务(含污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维持原有开具纸质发票模式。
二、实行电子发票后,我公司将取消原纸质水费普通发票(含污水),即取消增值税普通纸质发票和水费机打纸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用户缴纳水费后(即水费扣款成功后),通过平湖市水务集团微信服务号(二维码附后)的网上营业厅,自行申请、下载和打印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自行打印(彩色或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原纸质发票相同。
三、请各用户尽快确认开票信息是否正确,特别是企业用户的纳税人识别号。如需更改,请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到营业所窗口办理。
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