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市现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4件信访件办结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办结情况详见网址:http://www.pinghu.gov.cn/art/2019/12/19/art_1535787_41141341.html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1日,共7天。
受理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联系人:严红冰、沈珺
联系电话:0573-85061527,0573-85822230
联系地址:胜利路380号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