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要闻

职工医保一次性补足 暂无截止期

■记者 居丹荔

本报讯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照《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实施,其中退休(职)人员可以办理职工医保一次性补足受到了广泛关注。这段时间,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社保服务的窗口均排起了长队,不少市民前往咨询一次性补足的相关问题。

那么哪些人员可以办理职工医保一次性补足?一次性补足的标准是多少?补缴金额怎么算的?办理后享受哪些医保待遇?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咨询了市医保局。

记者了解到,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职)时,其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不满25年的人员可以办理职工医保一次性补足。办理标准是按照补缴时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5%,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保费。今年,我市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5520元/月,补缴比例为5%,每月补缴金额为5520×5%=276元,总补缴金额为:276元×(300-已缴月份数)。例如:王大伯今年65岁,已退休,截至2019年12月已经累计缴纳职工医保16年(192个月),那么王大伯2020年1月份来办理一次性补足时,还需要缴纳276元×(300-192)=29808元。

参保人员在办理职工医保一次性补足后,终生不用再继续缴纳医保费,并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医保待遇。在2020年1月1日前退休的参保人员如选择继续按月延缴,仍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如需办理职工医保一次性补足,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银行卡原件前往市政务服务大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农商银行经办网点进行咨询和办理。

此外,一次性补足办理暂无截止期,请广大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2020-01-14 12 12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38272.html 1 3 职工医保一次性补足 暂无截止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