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曹芹芹 金 杰
本报讯 上月26日,平湖市建丰家庭农场收到了全市首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权”抵质押贷款,解了经营者黄建峰的燃眉之急。
为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平湖农商银行出台了《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权”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五权”抵质押贷款是指以“农业设施所有权”“农业项目政府补贴收益权”“大型农机具所有权”“大额订单收款权”“农业保险第一受益权”作为抵质押物,向本行服务辖区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专项贷款。
黄建峰是建丰家庭农场的经营者,也是新埭鱼圻塘村一名地道的农民。从2010年起,他开始承包农田,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从起初的300亩到目前的5200亩,经营面积不断扩大,农业设施不断升级,经营模式不断转型。平湖农商银行与黄建峰在创业初期就建立了信贷关系,对他的信贷资金帮扶方式包括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由于经营面积的不断扩大,黄建峰的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大,平湖农商银行客户经理了解到他的需求后,主动上门拜访,给他带去了可以“五权”抵质押贷款的好消息。
平湖农商银行客户经理根据贷款需求,进行了尽职的贷前调查,利用休息时间跑到黄建峰的田间地头和生产车间,对他所有的大型农机具包括收割机、粮食生产加工机器等17种设备进行了对标对表评估,去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了抵押申请,拿到了动产抵押证明后快速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审批通过后马上给黄建峰发放了170万元的信贷资金,贷款利率按一年期LPR+20BP执行,整个流程不到7天,解了黄建峰的燃眉之急。
平湖农商银行积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权”金融服务创新,努力开发金融产品,为有效破解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缺少抵押物的融资难问题不遗余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